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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选聘基层立法联系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发布时间:2025-03-24 17:40:45 字号:

为加强基层立法联系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能力建设,依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在辖区范围内选聘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15名。

二、选聘对象

辖区内市、区、镇人大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专业协会中从事法律、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管理、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保护、劳动就业、基层治理、历史文化保护等相关工作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中、高级职称,或者长期从事相关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在其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享有较高声望,或者在其工作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专业影响力;

(三)熟悉人大、政府、监察、司法工作规则,对人大、政府、监察、司法工作涉及的相关法律或者行政管理类问题具有一定的处理经验,并能够及时提供咨询意见;

(四)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保密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咨询顾问职责;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执业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工作职责

(一)基层立法联系工作

1.提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建议项目;对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编制的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2.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发函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3.应邀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立法调研、立法听证、立法后评估、法规清理等工作;

4.收集本市地方性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区人大常委会法制

工作机构反映。

5.其他需要协助的立法联系工作。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1.受委托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2.应邀参与备案审查工作有关的座谈会、研讨会、论证会、听证会及调研活动,列席有关会议;

3.参与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专项审查、理论研究等工作;

4.提出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5.其他需要参与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选聘程序

选聘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4月10日。可采取网上或寄送方式报名。邮箱地址:pyqrdb@gz.gov.cn,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番禺区清河中路319号区行政办公中心)。

(二)报名材料:1.《广州市番禺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报名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证明(职称证明、律师提供执业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3.个人工作情况相关材料;4.单位推荐的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结束后,经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组织初审,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提出拟聘人选名单,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审定名单在“番禺人大”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选聘资格。

附件:番禺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报名表

番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

(联系人:梁栩妍,联系电话:84636223、1356019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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