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广州市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张慧鹏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