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广州市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罗英华同志提出辞去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罗英华同志辞去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