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广州市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叶硕榆同志提出辞去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叶硕榆同志辞去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4年11月20日广州市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叶硕榆同志提出辞去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叶硕榆同志辞去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