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3日广州市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汪东也同志提出辞去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汪东也同志辞去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汪东也同志担任的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5年6月13日广州市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汪东也同志提出辞去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汪东也同志辞去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汪东也同志担任的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番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