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8日广州市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陈小华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