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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大常委会洛浦街道工作委员会制度汇编
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发布时间:2017-08-29 15:56:15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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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大洛浦街道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3

二、人大代表学习制度……………………………………………………4

三、人大洛浦街道工作委员会议事制度…………………………………5

四、人大洛浦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工作职责……………………………6

五、洛浦街区人大代表职责………………………………………………7

六、洛浦街区人大代表廉政制度…………………………………………8

七、洛浦街区人大代表视察制度…………………………………………9

八、洛浦街区人大代表信访接待制度……………………………………10

九、洛浦街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11

十、“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工作室制度…………………………………12

十一、“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工作室联系群众工作规范………………13

人大洛浦街道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并保障其在本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组织本辖区选举产生的区人大代表参加学习、视察、检查、评议、调研等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情况报告;

三、组织本辖区选举产生的区人大代表听取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有关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财政性资金收支等情况的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情况报告;

四、协助本辖区选举产生的区人大代表做好提出议案、建议的调研工作,为代表联系群众提供服务;

五、组织本辖区选举产生的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

六、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和选举工作机构做好本辖区选举产生的区人大代表选举、罢免和补选的具体工作;

七、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人大代表学习制度

一、要通过集中学、小组学、自学、培训研讨、相互交流等相结合的方法认真组织代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宪法、法律和法规;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理论知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有关会议精神及优秀人大代表的事迹等。

二、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制定年度和阶段性代表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具体的要求。

三、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每年组织一次人大工作专题讲座,请有关专家或人大领导讲课;每年围绕一个主题组织一次学习研讨活动,以提高人大代表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代表小组每季度组织代表学习一次,具体学习内容按照年度代表学习计划由各小组确定,或根据工作需要由街道人大工委确定。

五、坚持代表自学为主,代表要结合人大工作和自身工作的要求进行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

六、代表要按时参加人大街道工委和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积极参加讨论,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七、代表要根据学习、活动内容,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每年撰写1-2篇理论研讨文章。

人大洛浦街道工作委员会议事制度

一、人大街道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及区人民代表的支持下开展工作,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二、人大街道工委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三、人大街道工委会议实行集体负责制。会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定重大事项可采取会议表决方式。

四、人大街道工委会议须有工委成员过半数出席方能召开,工委成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时,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缺席。

五、人大街道工委召开会议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通知街道办事处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邀请有关的区人大代表列席。

六、人大街道工委成员要加强对宪法、法律、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人大决议、决定的学习,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与议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法规水平。

人大洛浦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工作职责

一、组织代表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党工委的决定、决议和有关会议精神。

二、联系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组织代表进行走访、调查、视察、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

四、受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属于街道职责范围内的建议、批评、意见,督促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及时办理落实。

五、反映代表和群众对街道工作的建议、批评、意见。

六、召集和主持人大街道工委会议。

七、向区人大常委会反映本街道执行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及代表的意见、要求。

洛浦街区人大代表职责

一、努力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正确执行国家的政策,带头执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出席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参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质询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参加主席团和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视察、专题调查研究、评议政府工作等各项活动。

五、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和支持街道人民政府推行各项工作。

六、通过走访、座谈、接待等多种形式,密切同选民的联系,听取和反映群众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七、向选民报告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征询选民对本人工作的意见。

洛浦街区人大代表廉政制度

一、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动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党员代表要发挥表率作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清正廉洁,带头抵制各种腐败现象,敢于和各种腐败行为作斗争。

三、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单位的监督,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得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贿赂;不得有超越职责范围的不良行为。

四、注重自身形象,严于律己,不得有奢侈浪费行为,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洛浦街区人大代表视察制度

一、人大代表的视察活动是代表依法行使职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代表应积极参加视察活动。

二、代表视察按年度视察计划进行,必要时可增加专题视察。

三、认真做好视察前的准备工作,搞好视察前调查,拟定视察计划,并提前通知代表和被视察单位做好准备。

四、代表视察主要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街道办事处中心工作,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等进行。

五、代表视察按照视察内容和便于组织活动的原则组成视察小组,视察时可以邀请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同时邀请辖区的上级人大代表参加。

六、被视察单位要热情接待代表视察,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代表视察时必须遵守视察纪律,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八、对视察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工委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承办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将办理结果报告人大工委,并答复代表。

洛浦街区人大代表信访接待制度

信访接待是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联系选民、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的重要渠道,也是人大工作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为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人大街道工委主任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接待工作。

二、对每一来访者或来访信件,逐一登记,认真听取并做好记录。需转交的及时转交,并做好催办工作;能解释的做好解释工作。做到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

三、对上级人大批转的信访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调处工作,不出现因拖延而引起上访或矛盾激化。

洛浦街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为使人大代表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街道工委及街道办事处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位人大代表必须联系选民在10人以上,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情况应进行记录,年终由人大工委办公室收集作为代表履行职务的依据。

二、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应经常进行,每次联系的对象、地点、内容,由代表根据阶段性工作要求确定,联系结果要认真记录在册。

三、人大代表在联系选民时,要注意收集选民对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及其派驻本街道机构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予以解决。

四、人大工委办公室要负责为代表联系活动提供服务,及时掌握代表联系情况,认真做好代表联系选民情况的收集和统计。

五、各单位、各部门都要积极支持区人大代表开展联系选民活动,为代表联系选民提供方便。

“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工作室制度

一、“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工作室是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阵地,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情况的窗口,反映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通道,以“知党情、听民意、解民忧、促和谐”为主题开展工作。

二、社区工作室联络员由社区专干或大学生村官兼任,负责社区工作室的日常工作和接访日各项具体事务。

三、社区工作室主要负责做好群众来访有关事项登记、跟踪办理、办理结果回复、群众意见反馈、建立工作台账和收集社区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等工作,必须及时将工作室收集的群众热点话题和“两代表一委员”收集的社情民意分别填入《广州市番禺区××街社区热点话题清单》和《广州市番禺区××街“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登记表》上报镇街联络室。同时,还要根据社区行动项目的需求,适时开展“主题行动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项目活动,并安排社区工作室联络员、志愿者跟踪办理热点话题和行动项目。

四、接受区收集社情民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指导,接受群众对社区工作室工作情况的评议。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工作室

联系群众工作规范

一、由镇街联络室结合辖区实际与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协商编排代表、委员进驻社区工作室,由社区工作室定期安排驻室工作,并向辖区群众公布。代表、委员根据轮值安排到“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工作室开展联系群众活动。

二、代表、委员联系群众,主要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党委、政府有关决议、决策的贯彻实施情况;分析、掌握党情、社情民意;倾听、收集基层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有关困难、诉求,以及对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代表、委员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可适时开展动态走访群众活动,具体走访群众日程安排由“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工作室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制定。

四、代表、委员联系群众,有受理事项时必须填写《广州市番禺区××街“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登记表》,如实记录群众的意见、建议。

五、代表、委员对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能够当场解释的,应当场给予解释;不能当场作出解释的,应提出办理意见,交联络员转有关部门处理。对不属自身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能随便向群众作出承诺。

六、代表、委员在接待及走访群众过程中,对于涉及下列内容的意见建议可以不予登记:属党和国家机密的;处于司法程序的案件;要求解决如工作调动、住房分配、职称评定、子女就业等问题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

七、代表、委员要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及时通过社区工作室向居民群众反馈。

八、代表、委员要积极参加社区行动项目,在接待、走访群众过程中主动协助社区工作室收集社区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并对话题和行动项目进行跟踪办理。

九、当值代表、委员因事不能出席,请提前两天与社区工作室联络员联系,由社区工作室向镇街联络室报告,以便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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