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审议通过:
任命:
陈志煊同志为番禺区人大常委会洛浦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吴凯同志的番禺区人大常委会洛浦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根据区政府副区长陈建任受区长叶珊瑚委托所作的提请,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黎万丽同志为番禺区司法局局长;
何国仪同志为番禺区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何俊声同志的番禺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徐小泉同志的番禺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根据区法院副院长黄泽辉受院长龚德家委托所作的提请,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审议通过:
免去:
何成臻同志的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龙景同志的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