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副区长杨少华受区长叶珊瑚委托所作的提请,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朱国华同志为番禺区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蒋万银同志的番禺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根据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徐子光受主任张恩铭委托所作的提请,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审议通过:
免去:
徐地星同志的番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区法院院长龚德家所作的提请,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审议通过:
任命:
卢飘飘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卢莹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露露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曾静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方燕云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黎昕昕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冯悦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祎同志的番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根据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宏所作的提请,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审议通过:
任命:
孔庆政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计林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余钢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莫蓝蓝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美强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彭行聪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潘文艳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伟洁同志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