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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任免名单
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发布时间:2023-05-11 08:16:31 字号:

  根据区政府副区长杨少华受区长叶珊瑚委托所作的提请,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朱国华同志为番禺区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蒋万银同志的番禺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根据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徐子光受主任张恩铭委托所作的提请,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审议通过:

  免去:

  徐地星同志的番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区法院院长龚德家所作的提请,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审议通过:

  任命:

  卢飘飘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卢莹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露露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曾静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方燕云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黎昕昕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冯悦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祎同志的番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根据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宏所作的提请,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审议通过:

  任命:

  孔庆政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计林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余钢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莫蓝蓝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美强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彭行聪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潘文艳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伟洁同志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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