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艳燕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提请,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审议通过:
任命:
朱小雄同志为番禺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
邓慧珍同志为番禺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马超同志为番禺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黄启荣同志的番禺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钟金强同志的番禺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许少鹏同志的番禺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区政府副区长夏坚受区长叶珊瑚委托所作的提请,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剑岚同志为番禺区审计局局长;
周健民同志为番禺区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周健民同志的番禺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卢永青同志的番禺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根据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朱呈祥受主任张恩铭委托所作的提请,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审议通过:
任命:
王磊同志为番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