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副区长杨少华受区长叶珊瑚委托所作的提请,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石巍同志为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余一村同志为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家明同志为番禺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金丹华同志的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陈舜展同志的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陈锦云同志的番禺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根据区法院院长龚德家所作的提请,番禺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审议通过:
任命:
眭翘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毛婷倩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谢炉娆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梓霞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廖薇同志为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黄健珊同志的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